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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文字标题、文号) 政策类型 受惠企业 牵头部门 政策期限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2号) 工伤保险 各类企业 人社局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关于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的政策通知 资金支持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发改委 至2023年12月底
关于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的补贴政策 资金支持 设备共享企业 发改委 至2030年
关于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分配的通告(农机补贴) 资金支持 粮食相关企业 农机局 至2023年底
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税费减免 物流或仓储企业 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资金支持 旅游企业 文旅局 至2023年12月底
个体工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费减免 个体工商 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费减免 小型微利企业 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相关通知 工伤保险 各类企业 人社局 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相关通知 工伤保险 各类企业 人社局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税费减免 物流或仓储企业 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关于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 减征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 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 减征政策 各类企业 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关于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政策 减征政策 各类企业 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政策 减征政策 物流或仓储企业 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 减征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 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对租用已纳入河南省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网的仪器设备的企业或单位的支出资助 资金支持 各类企业 工信局 长期
对首次获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奖补 资金奖励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工信局 长期
对新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资金奖励 资金奖励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工信局 长期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平顶山市级科技企业卵化平台、众创空间的资金奖励 资金奖励 科技服务机构、平台 工信局 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