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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宝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三条第(八)项及《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数据更新时间: 2022-09-28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平舞卫消罚﹝2022﹞1号
违法行为类别 违反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三条第(八)项及《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优宝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产品“产褥期护理垫”箱包装及小包装上标注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不一致。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三条第(八)项及《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并参照《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优宝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10481074229107R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青山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12********3014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9-27
处罚有效期 2022-09-27
公示截止期 2023-09-27
处罚机关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0U016415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0U01641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