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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应急罚〔2025〕执法11号
违法行为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梁平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金额(万元) 3.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梁平正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0481********0558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5-08
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舞钢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613480
数据来源单位 平顶山市舞钢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61348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