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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8-0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应急罚〔2025〕执法10号
违法行为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
罚款金额(万元) 8.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10481758398016P

法定代表人姓名 梁平正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81********0558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5-08
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舞钢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613480
数据来源单位 平顶山市舞钢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61348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