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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武豪液化气站【《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7-3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城综罚决字【2025】第01-001号
违法行为类别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舞钢市武豪液化气站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案
处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处罚内容  经查舞钢市武豪液化气站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使用15公斤规格气瓶,共充装瓶装燃气九次88瓶1056公斤,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三条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1000立方米以上的,若以公斤为计量单位的为720公斤以上;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罚基准: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舞钢市武豪液化气站罚款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市武豪液化气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10481MA40DTHF5D

法定代表人姓名 曹武豪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29
处罚有效期 2025-08-12
公示截止期 2028-07-29
处罚机关 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712114G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712114G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