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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旭莱运输服务部焦志红【《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7-2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豫平舞交执罚字[2025]第0700002号
违法行为类别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三明市三元区旭莱运输服务部焦志红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案
处罚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三明市三元区旭莱运输服务部焦志红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350404MAEB12L4XK

法定代表人姓名 焦志红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2824********102X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2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7-23
处罚机关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0481417046047M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0481417046047M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