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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

数据更新时间: 2025-03-0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林罚决字【2025】001号
违法行为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5年1月3日下午,李国民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承包尹集镇镇政府姬庄村军王组螃背山南坡上的林木砍伐。现场所砍伐栎木5棵。合计蓄积量为:0.3859立方米。此地属于舞钢市尹集镇姬庄村集体林地。经舞发价认字【2025】第002号文件认定该栎树价值147元。依据《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该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 一、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的树木5棵。二、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的罚款441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44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国民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0412********3018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2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2-28
处罚机关 舞钢市林业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005502261Q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005502261Q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