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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李培庄喜士多便民【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

数据更新时间: 2024-11-06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市监处罚〔2024〕89号
违法行为类别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4年7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舞钢市李培庄喜士多便民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该店经营的“白象经典火鸡拌面”,现场无法提供该产品的进货票据,我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舞市监当罚〔2024〕10号)及责令改正通知书(舞市监责改〔2024〕9号)。2024年9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经营的“浪味仙创意花式薯卷”进行检查,当事人现场仍无法提供该产品的进货票据凭证。
处罚依据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 1.罚款11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市李培庄喜士多便民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10481MA431L341J

法定代表人姓名 马燕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81********0032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0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11-06
处罚机关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