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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杨萌小吃店【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小经营店实行登记管理”的规定。】

数据更新时间: 2024-10-3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市监处罚〔2024〕8866号
违法行为类别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小经营店实行登记管理”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舞钢市杨萌小吃店未登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处罚依据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小作坊、小经营店未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处五百元罚款。”的规定,并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的有关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处以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内容 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市杨萌小吃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10481MA45CX7T6T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萌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81********152X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10-29
处罚机关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