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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寺坡伊贵阁服装店【《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数据更新时间: 2024-10-2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市监处罚[2024]83号
违法行为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4年9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舞钢市寺坡伊贵阁服装店进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正常经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显示该店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3年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内容 罚款3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市寺坡伊贵阁服装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10481MA419URK1A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英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81********0525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1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10-16
处罚机关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