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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型  工伤保险    受惠企业  各类企业   
政策依据(文字标题、文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2号)
牵头部门 人社局 承办科室 舞钢市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政策层级 省级厅级政策 政策期限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受惠条件及标准
截止2023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继续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继续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期间,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18个月后,停止下调费率。
政策解读
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