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信息   
政策类型  资金支持    受惠企业  各类企业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政策依据(文字标题、文号): 关于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的政策通知
牵头部门 发改委 承办科室
政策层级 国家部委级政策 政策期限 至2023年12月底
受惠条件及标准
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政策解读
办理流程
0375-7281960
申报材料
1、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4个部门申请资金的联合请示文 2、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项目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