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型 | 资金支持 | 受惠企业 | 各类企业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
政策依据(文字标题、文号): | 关于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的政策通知 | ||
牵头部门 | 发改委 | 承办科室 | |
政策层级 | 国家部委级政策 | 政策期限 | 至2023年12月底 |
受惠条件及标准 | 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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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
办理流程 | 0375-7281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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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4个部门申请资金的联合请示文 2、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项目的财务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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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