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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型  减征政策    受惠企业  各类企业   
政策依据(文字标题、文号):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
牵头部门 税务局 承办科室
政策层级 国家部委级政策 政策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受惠条件及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解读
办理流程
李浩:15836959270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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