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型 | 减征政策 | 受惠企业 | 小型微利企业 |
政策依据(文字标题、文号): |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 | ||
牵头部门 | 税务局 | 承办科室 | |
政策层级 | 国家部委级政策 | 政策期限 |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受惠条件及标准 |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在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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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
办理流程 | 李芳芳-1378247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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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免审即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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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