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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灯台架全生馍店【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息的违法行为】

数据更新时间: 2024-07-26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市监处罚[2022]141号
违法行为类别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息的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处罚依据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市灯台架全生馍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10481MA44HYJD0L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全生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81********1539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12-06
处罚机关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