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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枣林镇一颗星农家院【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小经营店实行登记管理”的规定】

数据更新时间: 2024-07-26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市监处罚〔2023〕292号
违法行为类别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小经营店实行登记管理”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小经营店实行登记管理”的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小作坊、小经营店未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处五百元罚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市枣林镇一颗星农家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10481MA42M6G397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风山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81********8030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0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08-09
处罚机关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