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更新时间: 2023-12-2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舞市监处罚〔2023〕395号 | |||||
违法行为类别 |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旱厕、化粪池、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舞钢市乔旭饸饹面馆涉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案 | |||||
处罚依据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小作坊和小经营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之规定)。 | |||||
处罚内容 | 罚款1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舞钢市乔旭饸饹面馆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2410481MA46F82KX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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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乔东旭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10481********7511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19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6-12-19 | |||||
处罚机关 |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481MB1935836T | |||||
数据来源单位 |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481MB1935836T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