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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第二高级中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数据更新时间: 2023-12-1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舞市监处罚〔2023〕391号
违法行为类别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事由 舞钢市第二高级中学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案
处罚依据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1、将无法退还的23250元全额没收;2、罚款1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2.32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舞钢市第二高级中学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1241048141704552XW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金锋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10481********0036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1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12-15
处罚机关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数据来源单位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1MB1935836T
备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