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河南商报 阅读次数:1036 发布日期:2018-02-09
据《河南商报》2月8日报道,当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从去年11月15日至今年1月15日,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的情况。同时,还在公布了多件涉农维权典型案例。
在法院公布的案例中,有一起失信人被限制高消费的案例,结果导致该失信人南极旅游无法买返程机票,差点被困在南极。
【案例】
欠薪“老赖”南极旅游买不了回程票
秦某某申请执行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本息共计180余万元。因置业公司拒不履行判决义务,2016年3月,三门峡湖滨区法院将王某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高消费活动。
2016年4月,王某去南极旅游。等他准备回国时,才发现自己上了失信人员“黑名单”,无法购买返程机票。着急的王某于是委派公司工作人员来到法院,同秦某某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支付了30万元现金,并提供由保证人王某提供三套房屋担保。法院从“黑名单”中移除王某后,王某才得以购买返 程机票回国。
因置业公司未按照和解协议在2016年7月20日前履行,三门峡湖滨区法院再次将置业公司及王某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将其担保房屋启动评估 、拍卖程序。针对三门峡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和拍卖可能出现的后果,执行法官给双方进行了利弊分析,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2016年11月9日,双方再次达成 和解协议。2016年11月10日、11日两日内置业公司按照第二次协议约定,一次性支付147万元(不含之前已经支付的30万元)。三门峡湖滨区法院按照程序撤 销了置业公司及王某的失信“黑名单”,解除了对担保人3套房屋的查封,终止了拍卖程序。
2016年11月14日上午,秦某某在三门峡湖滨区法院领取了147万元执行款,并向法院送去了写明“执行风暴扫老赖,司法为民树法威”的锦旗。至此 ,曾两次上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去掉了“老赖”标签,该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南极老赖”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意义:
该案是河南法院兑现“用两到三年时间解决执行难”庄重承诺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河南法院厉行改革的坚定决心。
在执行过程中,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规避执行,用尽了手段,将被执行人的公司变为“空壳公司”,而本人又开办新公司,继续承接业务。而秦某某 在申请执行过程中身患癌症。
三门峡湖滨区法院执行法官深知如果钱拿不回来,秦某某将无钱看病,那么多农民工兄弟的家庭生活将很艰难。
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曲俊刚说:“对涉及农民工工程款的案子,我们尤其重视。这个案件中,我们长时间查不到被执行人的公司,既气愤又必须保持 冷静,心想,你就是跑到天边,我也要把你追回来!”最终,通过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其出行、高消费进行限制等措施,使正在南极旅 游的王某因不能购买机票而被滞留、无法返程,促成了案件最终成功执结。
【数据】
河南法院集中为农民工“讨薪”10多亿元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介绍了本次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的情况,她表示,活动中,全省法院共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1894件,为农 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0.37亿元;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等涉农刑事案件113件;审结涉农民工返乡创业案件1583件,依法服务和保障2231名农民工返乡创 业;审结“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8395件,有效维护了10904名“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史小红介绍,为保证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的顺利开展,全省三级法院均成立了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 分管副院长任活动办主任,立案、审判、执行、宣传等部门共同参与。
全省三级法院建立涉农案件台账,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涉农案件。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涉农民事案件,依法适用简易 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缩短审理周期。对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尽可能以和谐方式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权益。 并且注重利用社会力量合力化解涉农案件。各级法院加强与人社、公安等其他部门的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化解涉农案件,为农民工追要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