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林州法院执行局 阅读次数:1617 发布日期:2018-01-19
东躲西藏、避而不见、隐姓埋名……,“老赖”为规避执行手段多样、花样百出,俗话说得好“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2018年1月17日,被执行人董爱锋就与执行干警上演了一场“匿名赖”。
2014年被执行人董爱锋、张朝松夫妻两人以周转资金为由,两次向申请人冯某借款共计50万元,之后二人向冯某出具了借据两张,约定利息按2分5计算,同时二人用东城旺世房产做抵押,上述借款到期后,冯某几次向二人催要均遭推诿,同年12月,张朝松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冯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林州法院审理后于2015年5月12日判决张朝松、董爱锋偿还冯某借款5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二人未主动履行。
2015年10月30日,冯某向林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干警依法向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张朝松、董爱锋三日内履行判决义务,执行过程中,因张朝松在逃,董爱锋不知踪影,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2018年1月17日,经申请人提供线索,在某小区美容店发现其行踪,经过暗中甄别,基本确定是“失踪多日”的董爱锋,执行干警当即向美容店老板讲明来意希望其配合工作,没成想老板斩钉截铁地告知干警店内并未有其人,干警搜查后发现屋内的董爱锋,谈话中得知,董爱锋现已“改名换姓”,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董爱锋故作镇静,但面对大量的证据当场“束手就擒”,被传唤法院后,董爱锋态度坚定,仍不履行判决义务,现已被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