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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食药监公布11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400起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琅琊新闻网 阅读次数:1134 发布日期:2017-12-16

      12月11日,临沂市食药监局公布11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400起,包括食品类案件322起、药品类66起、医疗器械类5起、化妆品类7起,涉及经营过期食品、超量使用添加剂、经营劣药等多种违法行为,被通报的单位或个人均已受到相应处罚。

      被通报的部分食品类案件有:临沂常钊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临沂市兰山区喜盈门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临沂小螺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柳青分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临沂五谷状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临沂市兰山区爱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临沂市宝华面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案;兰陵县康利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该公司生产的“香辣金针菇”抽检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临沂市合家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山东农夫罐头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山东鼎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饼干案;沂水县龙君副食商店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的猪肉案;沂水县尚府大酒店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生牛肉案等。

      被通报的部分药品类案件有:临沂市临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密庄店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案;临沂兰山裴医堂中医门诊部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案;临沂市民康经贸有限公司卫生所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案;红花镇老庄子村卫生室涉嫌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案;山东顺天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按劣药论处的白鲜皮、五味子案;平邑县平邑卫生院使用按劣药论处的柴胡及炒桃仁案;平邑县人民医院购进使用按劣药论处的败酱草案;临沂临港区康平医院销售假药案;沂水县仁兴堂旺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沂蒙山路店经营销售劣药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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