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610 发布日期:2022-09-06
舞钢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舞钢市关于开展金融领域失信问题、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相关部门:
根据《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舞钢市关于开展金融 领域失信问题、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舞钢市关于开展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互联网金融风险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 年 9 月 10 日
附 件
舞钢市关于开展金融领域失信问题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舞钢实际,特制定此方 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着力防范化解涉金融领域风险隐 患,巩固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 项治理成果。通过进一步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和互联金融风 险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恶意逃废债务等涉 金融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不断树牢金融业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 理念,探索建立涉金融领域信用建设长效机制,持续优化提升我 市金融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机构
成立由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市发展改革 委、人行舞钢市支行、舞钢银保监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 单位为成员的舞钢市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 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
人行舞钢市支行分管领导
舞钢银保监组分管领导
成 员:市委宣传部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教育体育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法院
市工商联
市供销社
市税务局
市处非办
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关科 室负责人为本单位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主要 负责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或专题会议)、协调对接日常事务、 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
三、组织协调
任务分工。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共同完 成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标。
1.对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和失信关联黑名单失 信企业加强核查,摸清涉案企业实情,督促其尽快全面履行法定 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市法院、市金 融办、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发改委、市商务局、人行 舞钢市支行、舞钢银保监组)
2.对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和失信关联黑名单的失信企业,经 核实确没有能力履约的,要通过提出整改要求、限制开展业务等 措施加强监管,避免个体性信用风险蔓延传染。( 市金融办、市 工商局、市商务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发改委、人 行舞钢市支行、舞钢银保监组)
3.对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涉金融失信企业 进行核查,并督促其尽快纠正失信行为,对履行义务并申请移出 的企业,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做出移出决定。(市市场监管局、 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人 行舞钢市支行、舞钢银保监组)
4.深入彻底化解 P2P 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稳妥推进
网贷机构纳入征信体系进程。进一步加强网贷信用数据应用,建 立网贷严重失信人对外通报机制,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指导督促 地方政府对逃废债借款人开展失信惩戒。(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处非办、人行舞钢市支行、舞钢银 保监组)
5.组织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以私募基金 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做好金融 类互联应用 ( 网站、APP 等 ) 的监测、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和处 置工作。( 市金融办、市发展委、人行舞钢市支行、舞钢银保监 组、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宣传部、市法院)
6.做好开展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信 息联络,及时调度、统计、汇总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并按期上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法院、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人行舞钢市支行、 舞钢银保监组)
7.做好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宣传和舆论 引导。( 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 法院、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舞钢市支行)
四、工作步骤
(一) 安排部署。2021 年 9 月 25 日前,各责任单位和相关 单位研究部署本行业、本领域涉金融失信问题和互联网金融风险 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专项治理责任领导、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 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二) 宣传教育。确定 2021 年 9 月为集中宣传月,各成员 单位集中于 9 月 25 日前对主管、监管领域市场主体集中开展宣 传教育,树牢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为专项治理营造良好 舆论氛围。
(三) 全面排查。2021 年 9 月底前,按照属地原则和行业主 管、监管原则,对全市金融企业 (地方金融企业) 和重点市场主 体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涉金融市场主体 情况,摸清风险底数。
(四) 督促整改。2021 年 10 月底前,按照 “区别对待、分 类化解”的原则,对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进行差异化治理 整改。
(五) 联合惩戒。2021 年 11 月 15 日前,将未在整治期限完 成整改或拒绝整改的涉金融市场主体列入涉金融领域重点关注 名单或黑名单, 归集至 “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公众媒体 进行公布,并实施联合惩戒。
(六) 巩固深化。常态化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强监测 预警,及时分析研判处置风险隐患,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五、相关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各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金融领域失信问题和互联网金融 风险专项治理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具体举措。坚持以人民 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责任,专项治理工作要与部门业务 工作统筹部署推进,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 加强协同配合。金融领域失信问题和互联网金融风险 专项治理涉及范围广、排查处置难度大,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人行舞钢市支行、舞钢银保监组要加强配合,牵头推进各项工作 落实,及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乡 (镇) 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好属地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好本行业、本 领域的排查处置责任,形成专项治理合力。
(三) 及时报送材料信息。各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要履行好属地责任,汇总属地专项治理材料信息;各行业主管、 监管部门收集汇总本行业、本领域专项治理材料信息,分别于 9月 25 日、10 月 25 日、12 月 25 日前向专项治理办公室报送宣传
教育、排查整治、联合惩戒工作报告(邮箱:wgszfjr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