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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悬赏公告发布第二天 2名“老赖”现身主动还款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安徽网 阅读次数:1169 发布日期:2018-02-01

  “凡向宿松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协助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10000元奖励……”1月29日,宿松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发布了悬赏执行公告,倡导社会各界及群众协助法院找“老赖”。1月30日,悬赏公告发布第二天,2名“老赖”现身,主动来到宿松法院履行了义务。

  胡某与姜某、吴某、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2015年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很快支付了款项,但被执行人姜某、吴某夫妻2人一直未履行和解协议,于是申请执行人胡某要求法院恢复执行。多年来,姜某、吴某拒接申请执行人胡某和执行法官的电话,执行法官也多次到其住所查找未果。近日,经胡某申请,宿松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姜某、吴某夫妻2人发出了悬赏公告。悬赏公告经网络发出后,被迅速转发广为传播。公告发出当天,姜某、吴某2人立即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胡某和执行法官,表示将积极履行义务,恳求法院撤销悬赏公告。1月30日上午,姜某在亲人的陪同下来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胡某达成和解协议,并缴纳了执行款,履行完毕应尽义务。当日,针对被执行人姜某、吴某主动履行义务的事实,宿松法院依法发布撤销姜某、吴某二人的悬赏公告。

  针对申请执行人无法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被执行人下落,导致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情况,2017年12月26日,宿松法院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向失信被执行人施加强大的心理压力和法律威慑力,提升执行质效。

  据悉,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自愿向法院提出申请,按照悬赏金比例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费,法院通过公告栏、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悬赏公告,悬赏成功后由保险公司支付全部悬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