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阅读次数:583 发布日期:2022-12-28
“法官,我知道错了,不该逃避执行,我已将案款转到法院账户了。”2022年12月12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普执二组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在其父母的耐心劝说后,主动履行了案件全部标的款。
2022年初,张某向某金融公司借款5000元,因未能按期偿还贷款引发诉讼。灵宝法院经受理,依法判决张某偿还该公司借款5000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该公司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电子送达系统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张某收到通知后不予配合,拒接电话,玩起了“失踪”。后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张某户籍地灵宝市某村进行现场调查得知,张某长期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年过七旬的父母,且生活十分困难。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中,表明来意后,向其父母细说该案由来,并说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希望他们督促张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经过释法明理,张某父母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敦促张某尽快还款。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成功执结,仅用了三天时间。案件的快速执结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