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东南网 阅读次数:1472 发布日期:2018-01-18
香港籍男子王某因借贷纠纷,欠下6万多元债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今年元旦期间在宁德探亲,并逗留多日,自以为可以逍遥法外。不料,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边控”措施,迫使其偿还了欠款。
2016年2月1日,林某与王某民间借款纠纷一案经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王某向原告偿还本金61000元及利息。王某支付了部分欠款,之后拒不偿还剩余款项。
因王某居住地为港澳台地区,以致该案历时约两年仍难以执行。2017年12月,申请执行人林某向中院执行局提供案件线索,称王某年底来内地探亲,并已逗留数日。承办法官得到消息后,迅速向公安部门调取了王某出入境相关资料,对王某作出限制出境裁定书。2018年1月2日,王某迫于压力,向林某偿还剩余欠款32000元,该案最终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