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青岛日报 阅读次数:1317 发布日期:2018-02-07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近日发布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典型案例。自山东省青岛市法院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慑于信用惩戒威力,共有8800余名“老赖”履行了还款义务,才得以撤出曝光“黑名单”。其中,已有6656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5591案,另有2181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2273个,执结标的总额91724.04万元。
青岛市法院围绕解决“执行难”,不断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联合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数十个单位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网络;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及新闻媒体、网络媒体以及相关单位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曝光“老赖”;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并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凭身份证、护照等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及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件中,如蔡某某(女)曾5年拖欠他人借款1.5万余元,因出国打工无法购买机票,主动到法院联系法官交齐案款;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孙某、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3年来隐匿财产、拒还银行借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深感在消费、贷款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只好联系法院一次性付清欠款48.38万元。
青岛中院还集中公布了新一批共1328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登录青岛市中院网站(http://qdzy.sdcourt.gov.cn)“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