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安徽日报 阅读次数:1286 发布日期:2018-02-02
自1月1日起,安徽省芜湖市启动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均会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黑名单”信息将被公示,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让违法失信用人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