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遂宁新闻网 阅读次数:1342 发布日期:2018-03-15
近日,迫于安居区人民法院持续发力的执行高压态势,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主动请求和解,并当场履行270余万元债务。
据悉,2015年吴某与曾某合伙投资开发房地产,后因吴某退伙,将其前期投资的200万元转为借款借给曾某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曾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还款。2017年,吴某起诉至安居区人民法院,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就还款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曾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向安居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安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安排专人跟进,并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查找到线索后安排人员迅速赶赴成都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及车辆进行冻结、查封。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曾某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要求组织和解。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下,双方最终就偿还事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曾某当场向吴某支付借款2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