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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断加强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中新社 阅读次数:1472 发布日期:2018-02-06

  2017年,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共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4228件,同比增长近两倍;推送多部门联合惩戒6.42万户次,同比增长153%。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作上述表示。

  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简称营改增)。中新社记者 钟欣 摄

  他介绍说,2017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与34个部门共同签署《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2016版)》,将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由21个增加到34个,联合惩戒措施由18项增加到28项。2017年6月,税务总局与发改委签订《信用联动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完善了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付树林表示,当前,一些省市税务机关开始运用“联合惩戒智能信息系统”,该系统可对海关、工商、法院等外部信息传输反馈,实现内、外部联合惩戒信息平台全贯通。截至2017年底,共有1551人次欠税人被公安部门阻止出境,4万余户“黑名单”当事人在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土地供应、发行债券等方面受到相关部门的限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威慑力得到充分显现。

  新闻发布会上,付树林回答记者提问时还介绍说,2017年,中国税务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世界银行发布的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纳税时间较上年压缩了52小时,排名提升32位。2017年由第三方组织的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