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淮河晨刊 阅读次数:1060 发布日期:2018-02-01
身为施工小组长,代领工资后却拒不支付,为躲避劳动监察部门竟玩起失踪。近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批准逮捕。
2016年1月至12月,张某某带领40余名务工人员,在五河县一公司办公大楼工程中做瓦工活。工程竣工后,该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将全部工人工资款30万元打到张某某个人银行账户中,要求张某某在收款后立刻发给班组工人,张某某承诺保证下发。然而,张某某在收款后没有支付给工人,而是将这笔钱挪作他用,并在工人多次讨要时玩起失踪。2017年7月20日,五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向张某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为躲避查处,张某某摔坏手机、取出手机卡,致使务工人员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无法与其联系,未能在限期内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
此后,五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对张某某进行网上追逃,并于今年1月4日在无锡高铁站将张某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