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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物业将实行信用等级评价制 失信企业无缘前期物管投标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信用中国 阅读次数:1079 发布日期:2018-02-28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无锡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无锡住建局出台了《无锡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3月1日起,江苏无锡将在市区范围内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物业企业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今后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如何,“ABCD”四个等级将一目了然。

  《办法》明确将根据企业的基础信用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的统计,得出企业的年度信用评价总分。企业的信用基准初值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如在“良好信息”这一“加分项”上,企业获得各类荣誉、在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中获“优秀”、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并且成果得到推广的,都将有相应加分。总分在110分以上的为A级(信用优良),80至110分的为B级(信用较好),60至80分的为C级(信用较差),60分以下为D级(严重失信)。

  “这一管理办法最大的特点就是推崇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物管科科长张晶介绍,虽然早在2014年无锡市物业管理行业就建立了诚信管理机制,但只有“减分项”,没有“加分项”,缺乏对物业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价,一定程度不利于企业积极性的发挥。新出台的《办法》将对信用等级达到A、B级的物业企业给予奖励和扶持政策。如对A级物业,优先推荐纳入无锡市扶持企业名录;在前期物业招标时予以加分,进一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对于信用较差或严重失信的企业,“惩戒”也将更给力。据此前一份无锡市物业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市民对物业公司最不满意的是“反应能力”,如处理报修不及时等,“遇见类似情况,市民可以向服务项目所在地的区级物业管理部门反映。对于有效投诉,区级物业管理部门将要求物业及时整改。经整改后回访评价为‘较不满意及以下’的,一件扣3分。”张晶表示,新《办法》实施后,物业若出现投诉不处理、不公开账目、擅自撤管、设施设备保养不力等42项行为的,都将给予信用扣分,影响物业的信用评价。信用较差或严重失信的物业,将作为行业重要监管对象,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措施,并将限制、甚至明确不得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投标活动。D级企业在6个月内仍未整改的,将报全市失信“黑榜”企业名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等级评价每年一次,也给了企业有错能改的机会。”无锡市物业管理协会人士表示,该制度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流程,有力促进行业发展。据悉,物业公司应在服务项目的显著位置公示企业等级,以便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