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新华信用 阅读次数:737 发布日期:2019-07-17
为响应“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号召,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由河南省发改委委托中国经济信息社承办的“2018年河南省十大信用典型案例专家评审暨发布仪式近日在北京举行。
会上,来自国内信用领域的多位知名专家就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大数据融合发展展开讨论,与河南省发改委相关部门互动,为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言献策、指明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学科带头人、教授吴晶妹建议组建专家团队设立专项课题组,从振兴河南的战略高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和大数据建设融合起来统筹考虑,做出完整的、成体系的顶层设计研究报告,要与河南省现有的十三五以及将来的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契合通盘考虑,从课题组研究开始以及在调研过程中就应广泛论证与讨论,引发全省、全社会对河南信用与监管机制和大数据建设的关注和支持,这将对全省社会信用与数据发展的宣传与引导、形成具体政策及落地实施起到良好的作用。对于信用监管机制的建设思路,吴晶妹建议,首先要研究并出台创新与突破性的地方法规作为支撑,结合河南省的特点,以大数据应用为实施路径,同时应注重培育河南省自己的落地服务机构,也可在全国或全世界范围内招商引入,研究并出台信用与大数据服务业发展政策,构建和布局信用与大数据融合发展的新型有活力的市场格局。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王伟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如何支撑“放管服改革”从省域角度给出了对河南省的建议。首先要重视社会信用立法,目前地方政府在社会信用领域立法的同质性较高,建议吸纳多类学科的专家,比如经济学家、法学家等一同加入到社会信用立法的过程中,将更多实质意义上的创新形成法律规则。其次是继续加强信用在经济领域的应用,这是对信用本质的回归,也是目前至关重要的应用领域。再次,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可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着力,“事前监管”要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过程中的信用审查、信用承诺等机制建立起来,“事中监管”的目的是如何更好地发现、预警和处置失信风险,“事后监管”是信用应用的集中体现,主要包括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内容。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林钧跃分别从横向的城市信用建设和纵向的行业信用建设分析了目前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现状。他认为河南省城市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虽不算早,近几年的推进速度却是非常快,看到了赶超的“干劲”。他建议,作为中华文明摇篮和周礼文化的发源地,河南可突出文旅板块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因为目前全国还没有在这个领域信用建设特别领先的省市,有条件形成特色。林钧跃同时建议河南省加强信用管理大学教育,河南目前存在信用人才稀缺的问题,据悉尚无大学设立信用管理专业。人民银行的《征信》杂志社在河南,它是国内本领域的唯一核心期刊,专家学者人脉关系和培训基地等条件均优,有条件在信用领域在职培训方面发挥作用,建议河南省信用办和大学与其加强合作,让其对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作用。另外,河南省的信用体系建设要采用平台战略,无论是市场信用监管还是一站式企业信控服务都该有平台思维,以大幅改善当地的营商环境。当然,河南省需要培育信用服务业,作为实施平台战略的技术支持,或可借鉴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经验,引进国内国际最好的信用服务业机构进入,并以宣贯信用国家标准为引领,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尽快形成社会治理创新的态势。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社会信用处处长张宇航介绍了目前北京市把信用作为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重要工具的做法及经验,并就目前面临的难题、困惑与河南省发改委相关部门做了交流。他认为信用工作的视角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前期进行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主体是政府,但目前的工作视角已经转向个体,信用不单单是政府的工作,它与每个人切身利益相关。就信用监管机制建设,他认为信用工作目前已经发展成为综合性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信用监管体系的建立实际上是以信用为核心的新的行政管理模式,是一个庞大的体系,这其中很多管理方式将面临改变,建议将信用工作的内容进行再梳理,从业务体系、标准体系入手形成一套行政流程概念,从而实现信用监管的目的。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综合规划处处长杨柳建议,河南作为中华文化发源地,也是诚信文化发源地,应该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工作,让诚信文化深入每一个市场主体和自然人的内心,由内而外发自内心的崇尚诚信。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她建议把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作为突破口,对公务员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和应用。对于信用监管建设的重点,建议河南省结合自身优势和下一步发展方向,发挥农业大省的战略地位优势,着重在食品安全、粮食安全等领域创新监管模式,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探索成为国家级食品安全、粮食安全领域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基地,基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通过大数据信息、舆情信息的归集和横向纵向对比等方式形成行业失信典型案例,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食品安全、粮食安全领域的大数据监测、分析、预警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杨柳认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终落地土壤是城市,建议推动城市信用融合发展,比如郑州的城市信用分,可以探索实现与其他地市、其他省份的互认共享共用。
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韩家平认为,建立信用监管体系的基础,一是大数据,二是完善的法律法规,三是必须有监管平台,所以建议河南省选择一些数字经济基础比较好、法律法规基础比较好,同时建设有行业业务监管平台的领域进行突破。比如,河南省可以先从郑州自贸区入手,在信用监管方面探索先试先行;河南省依托中欧班列,在跨境电商领域已经积累了相当量的数据和监管平台,跨境电商行业非常符合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需要的几个条件;也可探索在农村电商领域建立信用监管体制,农产品往外走的过程中农村电子商务也积累了大量数据,食品安全领域也适合建立追溯体系,可以积累信用数据,开展信用监管;还可以结合河南省中小企业数量多、体量大的优势,在已有数据基础的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领域探索信用监管体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