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用研究   

《共享经济遇“成长烦恼”:数据共享不畅 信用机制不健全》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经济参考报 阅读次数:1498 发布日期:2018-02-22

  最近一年多时间,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的标杆行业之一进入深度洗牌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当数家企业倒闭、数十亿押金无法及时退回时,人们发现共享经济并非是低成本的。以押金为代表的共享经济成本,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信用成本。

  记者采访发现,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正加速推动中国信用体系建设和相关领域的数据积累。与此同时,数据、信用的积累、应用和共享中出现的不和谐情况,也带来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新矛盾,并表现为数据安全、信用风险等方面问题。因为缺少互信,数据信息无法流通,产品和服务就难以实现价值,甚至监管都会成为问题。信用和数据问题成为发展共享经济必须要迈过的两道坎。

  数据难以共享带来多重烦恼

  数据是共享经济的核心资源,共享经济以数据积累和共享为基础。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共享经济平台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和个人之间的数据共享不畅,正导致政府监管难、企业发展难和个人维权难。

  ——平台数据不透明,监管部门管理难。去年以来,町町、酷奇、小蓝等多家共享单车企业相继遭遇经营困难,纷纷遣散各大城市的经营团队甚至直接倒闭,导致大量用户的押金无法退还。

  2017年6月,在江苏南京,2000多名町町单车用户向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投诉押金无法退还。但相关部门却难以处理——平台数据在企业,公司负责人找不到,有多少用户、收了多少押金,管理部门一无所知。有接警的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只好建议投诉用户到街上找一辆町町单车拖回家抵押金,“我们给你开证明,证明这车算抵押的。”

  ——数据成核心资源,企业间竞争升级。2016年7月以来,物联网物流信息服务企业运满满和货车帮因市场竞争引发数据窃取争端,期间经历多轮来回争夺。2017年,货车帮管理层等19人因窃取运满满数据被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对数据的争夺、占有、处置,正成为企业竞争、生存的手段。不排除部分共享经济企业,为获得融资和市场地位,进行数据窃取、造假,这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政府部门数据公开难,给企业制造发展瓶颈。运满满副总裁吴强说,交通部门发布的春运信息对企业很有价值,但是像这样的信息公开太少了。另外,货运行业从业者违法惩处的信息也没有公开,企业迫切需要这些信息完善平台信用数据。企业负责人武蕴华也表示,财务基础信息、身份证查验等,很难从政府部门获得方便快捷的调阅接口,也给企业经营带来了不便。

  ——数据安全难保障,用户数据频遭泄露。作为共享经济的参与者,个人在参与分享时往往容易遭遇更多信息泄露风险,导致参与积极性受到影响。国家信息中心借助蚂蚁金服平台对17.4万用户的调查发现,有七成用户遇到过因使用共享经济产品和服务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然而,监管部门缺少对共享经济平台行为惩戒机制,很难为用户损失维权,这直接制约了用户对共享经济满意度。

  共享不畅暴露信用机制缺失

  “怎么保证你是可信的?”这个问题是共享经济时代交往中面临的首要问题。信用机制是共享经济的生命线。围绕共享,政府、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合作关系需要信用来支撑。数据监管存在盲区、数据共享存在障碍、数据泄露无法惩处,主要原因是信用机制不健全。

  国家信息中心的调查显示,53.4%的用户认为,大多数的分享经济是非常值得信任或者比较值得信任的。其中88%用户仍担心平台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以及平台是否有完善的征信评价和售后服务体系。这表明,发展共享经济有良好的信誉基础,但信用机制也直接影响着个人参与共享经济的程度。

  “政府与企业信息共享,这里面存在责任风险。因此,一般部门的态度是:能不共享的尽量不去共享。”江苏省交通部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政府与企业之间缺乏信任机制,无法评价企业是否可信,也难以控制企业的数据使用行为,公共信息的共享就很难开放。

  然而,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又非常重要,滴滴出行有关负责人就表示,政府与企业之间迫切需要以具体行动促进机制形成,通过信用积累实现监管与运营的良性互动。“必须要推动这样的共享,通过积累行为数据形成信誉,才能形成可持续的数据互通,没有交流没有互信就难有互通。”这位负责人说。

  “为什么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网络约车等共享经济业态中都涉及押金?因为要共享首先要有信用担保。”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等认为,目前共享经济更多沟通了企业与个人,实现了两者之间的信息和服务共享。

  但是,以押金为代表的担保交易方式带来巨大的机会成本,导致个人、企业、政府的投资效率较低。这也容易为收取押金一方挪用押金带来便利,也容易产生经济纠纷。朱巍表示,如果能以行为信用担保的方式来实现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双向共享,将极大促进共享经济的发展。

  “让子弹飞一会儿,然后再根据新的情况、新的危害进行适当的管制。”北京大学教授薛兆丰等认为,数据共享很难,因为数据有可复制性。不同的企业之间也难免存在数据竞争,甚至在一个公司里面,数据不同的部门都不共享,这一难题的破解迫切需要中介渠道,也就是信用机制。鼓励大的、负责任的公司和信息化程度高的政府部门,利用数据进行先行先试,建立起相应的标准,法律规范再跟上。

  诚信体系建设亟待完善

  “未来应该是一个万物共享的时代。”弘康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卢德之是较早提倡共享的企业界人士。他认为,共享应该是一种未来社会面貌。那么通向未来之门的钥匙何在?受访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核心关键在于诚信体系建设。

  专家认为,目前各方面的征信体系仍是割裂的,应当加快完善政府部门服务信用体系、企业经营诚信体系、个人信用使用和管理体系,并实现三个体系的融合,才是促进共享经济发展的根本之策。

  ——未来更多企业将获得信用牌照。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信息社会研究所所长王俊秀认为,共享经济的发展为社会带来了数据治理的机遇,而信用已经成为数据治理的一种核心手段。应该鼓励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加强对信用的开发和利用。比如,业内十分关心个人信用牌照的问题,也有企业还没有得到牌照。因此,未来政府部门将给市场化的平台和公司来颁发个人信用牌照。

  这些信用牌照使得企业征信数据可以作为公共服务数据使用,政府部门承认企业诚信结果。个人在共享经济活动中留下的使用痕迹,将成为征信的基础信息。通过大数据给个人画像,未来个人的诚信面貌将得到立体化的体现。

  ——信用大数据试点示范将逐渐普及。北京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凤霞等认为,共享经济的发展加速带动我国信用社会发展。未来完善用户及企业信用档案、打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完善信用监管与行业自律、建立联合激励惩戒制度、开展信用大数据试点示范等一系列工作都将逐步展开。

  “信用是沟通陌生人、陌生部门之间的纽带。”于凤霞说,这些工作需要解决的正是个人和企业经济活动参与主体的信用问题、信用记录在不同部门共享的问题。只有达到信用共享,形成联合的激励与惩戒机制,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才能得到更好保证。

  ——信用征集和使用将有法可依。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杜丽群认为,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对信息和数据进行保护非常重要。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信用立法,未来共享经济发展的深度广度直接受到信用立法的制约,信用法或信用体系法已经呼之欲出。信用法律将明确哪些信息是属于不能披露的,对信息的整理、收集、分析发布作出相应的法律法规界定,对失信行为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界定,从而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真正激励守信者,惩罚失信者。

  在完善信用体系的基础上,共享经济体系将逐步形成。相关专家普遍认为,随着共享经济的深化发展,诚信或将成为个人、企业、政府部门生存发展的第一需要。